强化统筹规划,多部门协同发力。印发《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福建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职责分工方案》,明确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市妇联、市妇儿工委办等22个部门的各自职责和分工,协同推进覆盖城乡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建设,推动构建政府、学校、家庭、社会密切配合的家庭教育支持网络。加强多部门联动,形成“教联体”,开展家庭教育公益讲座、志愿宣讲、家庭教育沙龙、夏令营和社会实践等,打造“百名校长万名教师进社区进家庭”、“近邻·父母+”云学堂、“中华好家风”夏令营等品牌活动。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中小学家庭教育工作的通知》,成立学校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中心,加强对全市学校家庭教育工作的宏观指导,加强家庭教育资源建设。制定《厦门市家庭教育特色学校(园)建设标准》,每年组织开展家庭教育特色学校(园)评选及家庭教育典型案例评选,将典型案例进行汇编,下发到各区各中小学,进行宣传推广,营造重视家庭教育良好氛围。
突出家校联系,多方位形成合力。建立全员家访制度,对需要重点关注的学生,组织校领导、德育干部、班主任进行家访,组织开展“百名校长万名教师进社区进家庭”活动,走访社区和学生家庭,开展“家教有方”家庭教育系列讲座,宣传家庭教育先进理念。拓宽家校联系渠道,定期召开家长会,举办校园开放日活动,密切家校联系,将每年五月定为全市中小学“家庭教育宣传月”,发挥学校主阵地作用,通过专题讲座、主题班会、板报、宣传栏、校园微信公众号等形式,开展家庭教育宣传。所有学校均成立家长学校、建立家长委员会,注重发挥好家长委员会职能,充分调动家长委员会参与、监督学校办学的积极性。加强家庭教育课程建设,开发“家教有方”家庭教育系列课程,组建市家庭教育讲师团,举办家庭教育公益讲座“中小学家庭教育讲堂”进社区、进农村、进学校、进机关、进军营,推出家庭教育数字资源,丰富家庭教育指导服务资源。加强家庭教育队伍建设,把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工作纳入每年全市班主任岗位练兵竞赛项目,举办全市中小学家庭教育骨干教师培训,提升教师开展家庭教育指导的专业水平。开设“家庭教育研习院”,通过家庭教育指导师培训、家庭教育志愿宣讲等方式,加强全市家庭教育指导队伍建设。
关注心理健康,多策略提升保障力。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通知》《中小学家庭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指南》,明确建立社会、家庭、学校三维协同心理健康保障体系,指导家长掌握家庭心理健康教育、心理援助、心理保健、亲子沟通方面的知识,引导家长树立科学合理的教养观念。推动学校按照生师比1000:1的标准,配备专职心理教师,人数不足1000人的至少配备1名专(兼)职心理教师。健全激励机制,明确在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上,予以心理教师适当倾斜,在评优评先、职称岗位竞聘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明确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的任职年限视同班主任工作年限,按班主任标准享受同等待遇,要求心理教师发挥班主任的作用,促进心理健康教育家校融合。注重加强生命教育,特别是针对青春期学生做好重点筛查,对于重点学生,推动社会、家庭、学校三方合作,建立专门的心理档案,共同加强对学生尊重生命、珍爱生命、发展生命等方面的教育。全市六个区全部开设心理健康服务总站,开通热线服务群众,启用“厦门市24小时学生心理援助热线小时有专业人员接听电线位接听人员中至少有一位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有效保障热线服务质量,为学生及家长提供更优质的心理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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